本會簡介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於2006年9月6日在香港成立,是在全國政協、中央統戰部、中央港澳辦和中央政府駐港聯絡辦支持下,由全國30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和15個副省級城市的港區政協委員組成的愛國愛港社團。聯誼會以「服務國家、服務香港、服務委員」為宗旨,凡現任及退任港區省級及副省級行政區域的政協常委、委員均為聯誼會當然會員,現有會員3529人,其中現屆委員1300人、往屆資深委員2229人。會員中有全國人大代表23人,全國政協委員133人,香港立法會議員44人,區議會議員46人,選舉委員會成員502人,各大學校長、銀行行長、商會會長、各行業專業人士等香港各界精英翹楚。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團結和帶領全體會員,積極發揮港區政協委員「雙重積極作用」,配合國家發展規劃,積極參政議政履職盡責,全面推動香港與內地各省市交流合作,助力香港更好更快融入國家發展大局。聯誼會全力支持特區政府依法施政,在香港社會生活中發揮積極作用,廣泛聯繫香港各界人士,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聯誼會現任為第七屆理事會,主席蘇清棟、會長霍啟山,並有常務副會長10名,副會長13名,另設有秘書長、副秘書長、司庫職位。本屆理事會確立了「政治立會,改革強會,奉獻為會,服務興會」的工作方向,展現香港發展新時期愛國愛港團體新氣象,為推進「一國兩制」事業行穩致遠持續貢獻力量。
聯誼會下設會員事務委員會、社會事務委員會、經濟委員會、外事委員會、學習委員會、專業委員會、青年委員會、婦女委員會、政制及內地事務委員會、資深會員事委員會、文娛委員會、體育委員會、義工委員會、文宣委員會、一帶一路及大灣區建設咨詢委員會以及書畫院,共16個工作委員會,開展所涉專項範圍內的委員活動。聯誼會還設有屬會「香港政協青年聯會」,此外遼寧、上海、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雲南、陝西、甘肅、青海、長春、杭州、廣州、深圳等各地區以港區政協委員為主體的聯會均為聯誼會團體會員。
第七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第六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港區省級政協委員聯誼會成立大會
第二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第三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第四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第五屆理事會就職典禮
章程簡介
- 宗旨
- 服務國家、服務香港、服務委員。
- 促進香港與祖國內地各方面的交流,積極配合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施政,維護香港的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 廣泛團結香港地區省級政協委員及歷屆香港地區省級政協委員,積極參與國家現代化建設,促進相互學習和相互交流,加強與香港各界人士的聯繫,以促進和推行本會的宗旨。
- 本會為基金和捐贈的保管人,將基金、捐贈和利潤(如有的話),用作推廣和促進文化教育和經濟等多方面交流,以及協助有需要的人士或慈善機構。
- 會員
- 凡擔任現屆港區省級政協常委、委員均自動成為本會會員。凡曾擔任港區省級政協常委、委員亦可申請成為本會會員。
- 本會會員須繳交入會費和年費。
- 除非會員大會另作規定,100名會員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會員大會,即構成法定人數。每名會員均有一票表決權。
- 本港註冊以省級政協委員為主要成員的社團均可申請加入本會,經董事會同意為團體會員。
- 理事會
- 本會主席、會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及司庫為本會董事會成員。
- 董事會成員每屆任期5年。本會主席、會長只任一屆,不可連任,不可交叉任職。常務副會長、副會長等其他董事會成員,只要擔任省級政協常委、召集人,不受屆數限制,可連選連任。於每屆任期內增補之董事局成員,任期為該屆剩餘年期。
- 除董事會另作決議,如任何董事、常務理事及理事在任期內的任何時間不是港區省級政協常委或召集人,則自動喪失作為董事、常務理事或理事的資格;由團體會員所委派的董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除外;因升任全國政協委員被免去省級政協常委或召集人職務的董事、常務理事或理事除外,允許他們完成當屆任期。
- 主席負責本會對外聯絡及基金管理。會長根據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會員大會及理事會通過的決議,,亦可聘請專職工作人員執行管理本會各項日常行政事務。
- 除非另有規定,理事會議之法定人數不得少於15名理事。
- 名譽職務
- 董事會可聘請任何人士(包括香港和內地人士)出任贊助人,擔任榮譽或名譽職務。
註:本會章程經第二屆理事會通過,如需閱讀章程之全文,請向各地區召集人索取。